第 29 章 掉钱眼(2 / 2)

幼年时候,张别知是蜜罐里泡着长大的,八岁时遭逢大难,他们家躲进地窖才逃过死劫,后来胡人试图治理这片土地,他爹三番五次被请过去,要么是要钱,要么就是威胁人,偏偏其他邻居不知情,还以为他爹投靠胡人了。

那段时间张别知过得不太好,走哪都是冷眼,他又是个暴脾气、小霸王一般,非要跟人打、跟人骂,只要不被关在屋子里,他就天天都出去惹事。

再后来,镇北军来了,他的新靠山也到了,曾经积攒的那些怒火让他彻底变成了一个惹事精,偏偏

简峤是他姐夫,无论如何都得搭救他一把,更让人讨厌的是他居然有几分本事,真要动手脚,一般人都打不过他。

如此一来,就导致他这人口无遮拦、欺软怕硬、喊打喊杀、且不知好歹。

总结:这就是个地位有点高的无赖。

没跟萧融有交集的时候,张别知对他还没什么感觉,如今来接他的祖母了,张别知就觉得他这人事真多,一个士人而已,凭什么劳动自己来接他的家人。

他心里这么想,居然也敢在阿树面前这么说,而阿树在外都是很安静的性格,他就这么沉默的听着,有时候张别知觉得他在发呆,其实根本没听自己说的牢骚,但每当这么想的时候,他就会发现阿树的眼睛在往左看,等他说完了,阿叔的眼睛才会静静的垂下来。

张别知要是学过心理学就好了,那他就会知道阿树这是在认真背诵他说的每一句话,留着以后用来告状呢。

……

到了新安,阿树归心似箭,他当初在这也没待多久,但还认得回去的路,张别知不耐烦的跟着他,终于来到一个小门前面,阿树克制着激动的心情,然后轻轻的敲了两下门。

张别知:“……”

你是敲给耗子听的么。

他一脸不快的推开阿树,直接咣咣的砸向这只能供单人出入的小木门,砸的门板直晃悠,仿佛下一瞬就要塌了。

这房子当初还是萧融去找人租下来的,价格还可以,不高也不低,里面有两间正屋、一间角屋,还有一个小院。

阿树怕他真把这院子砸出个好歹来,赶紧又挤了回去,这时候,门突然开了。

一个头发花白、满脸都是皱纹,表情也十分警惕的老太太伸出了脑袋。

她不看阿树,直接看向张别知:“你便是刚才敲门的流氓?”

张别知:“……”

他差点气的蹦起来:“你说谁是流氓!我是来接你投亲的好人!”

殊不知他这话一出,老太太勃然变色,赶紧摆手:“什么?!老身已是花甲之年,怎么能再与你成亲呢,更何况好女不侍一夫,不可不可。”

张别知:“…………”

他的脸都要气绿了,“我、我什么时候说要让你跟我成亲了!你——”

阿树一看就知道这是老太太又犯病了,而且还挺严重,他怕张别知冲动,于是连忙拉着老太太看自己:“老夫人,是我呀,我是阿树,你还记得我吗?去岁我同郎主一起出远门了,郎主说过以后要来接你和小郎主,老夫人,这些你都还记得吗?”

老太太往后缩的动作一顿,她抬起头,疑惑的看着阿树:“你是……阿树?”

阿树眼睛一亮,连连点头:“没错!”

老太太瞬间激动起来,当场就要落泪:“阿树,你怎么这时候才回来啊,三十年前你娘子没有等到你,就这么撒手人寰了啊!”

阿树:“…………”

三十年前他爹都还是个奶娃娃呢。

张别知看着阿树一脸便秘的表情,终于感觉痛快了。

敢情这老太太对谁都这样,不是单独针对他。

好在出门买东西的萧佚很快就回来了,见到门口多了一群人,他瞬间就以为是有人要刁难他们,等看到阿树的身影,萧佚才呆了呆,然后他的眼圈就红了。

快九个月没见,萧佚长高了一点,但变化也不是特别大,有他在就好办多了,老太太虽然糊涂的要命,最起码还听孙子的话,听阿树说萧融要让他们去陈留,萧佚一话不说就开始收拾东西。

收拾的中途,他才问阿树萧融过得怎么样,身体有没有好点了。

阿树:“……”

他还是别回答了。

也是这时候阿树才把萧融交给他的第一件事告诉了萧佚,萧佚听完了有点愣,但在他心里,萧融与他就是一家人,他想办的事情,自己一定要替他办到。

把家里的事都留给阿树,萧佚思索了一会儿,然后出门去了。

萧融临走前叮嘱过他很多事情,首先他不能再和原先大哥的熟人相交了,这样会引来麻烦,其次萧融让他不要随意拜师,作为萧融的弟弟,萧佚以后免不了的会被人关注到,要是随便拜了一个没什么名气的老师,有可能以后的大文人就不愿意收他了,毕竟这时候名气真的很重要,那些文豪们也喜欢对比互相的地位。

萧融认为自己不过是公事公办,临走之前给这个小孩把该打算的都打算好了,殊不知他这态度已经让萧佚非常感动了,而且他没有丢掉责任的意思,字里行间都是以后要带着萧佚一起生活的,也难怪萧佚对他这么死心塌地。

因此他走了以后,萧佚严格听他的话,这几个月他一直在家读书,出门也只是参加一些文集,文集就是此时文人的聚会,萧佚有几分才气,又跟萧家沾边,哪怕他年纪小,一些文集也愿意让他参与进来。

走到某个文集聚会的地方,萧佚抿了抿唇,感觉有点紧张,过了一会儿他才进去。

……

不过一日的工夫,佛子弥景自天竺朝圣归来的消息就已经传遍了新安士人圈,而且佛子一回来,哪都没去,直接就去了镇北王治下,如今跟镇北王的丞相同吃同住,准备着一同搬迁到陈留去了。

不过大消息不止这一个,据可靠内幕,镇北王要在陈留举行一个千人文集,当场出题,并供人回答辩论,一共三道题,谁能把这三道题全都答出来,便能领一万金!

一万金那是什么概念,四百万的大钱,八千万的小钱,足以让一个人直接跃入豪族阶层啊!

财帛动人心,文人也不能免俗,虽说很多人听到一万金的时候都瞠目结舌,但他们还是习惯性的鄙夷镇北王这暴发户一般的行为,还调侃他是不是准备开完这个文集,就直接把参与的士人全杀了。

显然光这一条不足以让他们决定动身,然后那个拥有内幕的人就叹了口气,说他兄长就在镇北军当中,其实这一万金跟他们南方士人都没什么关系,镇北王根本不认为南方士人能

答上北方士人出的题,这一万金,最终肯定还是要归了北方士人。

众人:“…………”

岂有此理!你个大老粗还嫌弃起我们来了,况且文学一事与南北有何干系,我们这些南方士人,当初也有一半是从北方搬过来的!

现代为个粽子都能让网友争到脸红脖子粗,更何况是这种关乎文人面子的大事,他们当场又把镇北王批判了一遍,中心思想就一个,钱可以不要,但一定要用事实驳斥镇北王这种看不起他们的行为!

萧佚作为挑起这个话题的人,在看到他们义愤填膺的时候就已经悄悄离开了,新安在南雍是数一数一的大城,文人特别多,新安加上隔壁的会稽,两个城中的文集几乎占了南雍所有的三分之一,另外三分之一则在金陵,只要有一个爆发点,很快这件事就会传遍整个新安,继而传遍整个南雍。

萧佚感觉这事办成了,便高高兴兴的回家去,准备跟阿树他们一起上路。

……

另一边,高洵之、虞绍燮、萧融,他们三个人席地而坐,一起盯着眼前已经熄灭的火堆。

听到一万金这个数字,高洵之几乎要把眼睛瞪出来:“一万?!阿融,咱们没有这么多钱!”

萧融用树枝扒拉扒拉火堆,然后又揉揉自己的耳朵:“我知道,可是如今没有又不代表以后没有,这文集一开起来,便不是一天两天了,而是十天半个月,这么长的时间,那些来参加的人又都是外地来的,他们要用饭、他们要住宿,还要买笔墨纸砚等等的东西。样样都要钱,样样都是商机,那些豪族肯定想要分一杯羹,镇北王仁慈,当然不会与民争利,只要他们挨家出点赞助费,这文集就交给他们来办。”

虞绍燮:“……他们要是不出呢?”

萧融挑眉:“那就交给他们的死对头来办,一个人糊涂不可能所有人都糊涂,谁会跟钱过不去呢。”

高洵之听得愣愣的,“这赞助费便能凑够一万金?”

萧融抽回树枝,果断的摇头:“肯定不能。”

高洵之:“…………”

那你说这个做什么。

萧融看他一脸忧虑,不禁笑了笑:“这只是其中一个办法,文集开起来了,市集也能开起来,这钱流动起来才叫钱,不然就是藏起来的一堆死物。我这么做是想盘活陈留的人气与财物,那一万金不过就是个噱头,丞相放心吧,不会有人能领走这一万金的,他们冲着一万金而来,却又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这一万金,届时领不到的人走了,这文集不就白办了,所以一万金并不重要,好好建设陈留,拿出让那些文人看了便不想走的东西,这才是重点。”

他这话说的另外两人一头雾水,他俩都是文人,却想不到有什么东西是自己看了就不想走的。

萧融也没解释,而是又拿树枝戳了戳火堆,感觉已经差不多了,他才眼睛一亮:“应该能吃了。”

把火堆下面的泥团挖出来,敲碎之后香味立刻就飘了出来,萧融眯着眼尝了一口,顿时爽了。

他指指这个,然后看向旁边的两人:“你们说这个能不能拿到市集去卖?十五大钱一只算贵吗?”

虞绍燮:“……”

高洵之:“……”

是镇北军苦了你了,瞧瞧把孩子逼的,都掉钱眼里了。!